此前,因为农夫山泉执行标准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把本来只有专业人士才关注的“包装饮用水标准”放到了聚光灯下。因为,目前市面上名目繁多的“天然水”、“山泉水”、“矿物质水”均没有统一的国标,而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公布的“包装饮用水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这一问题或将得以解决,但同时也将引起市场的震动。其中,叱咤一时的“矿物质水”可能退出江湖。
“矿物质水”拟叫停
目前,中国包装饮用水的国家标准有4项,分别是: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的质量和卫生要求;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规定瓶装饮用纯净水的质量要求;G B17324《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的卫生要求;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除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的卫生要求。而各地对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之外的其他包装饮用水类又制定了部分地方标准,包括此前在“农夫山泉事件”中备受争议的浙江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
国家卫生计生委曾在去年4月份表示,“除天然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已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外,其他包装饮用水均需符合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农夫山泉生产的‘饮用天然水’不是天然矿泉水也不是饮用纯净水,所以并没有直接对应的**质量标准,只需要符合必须满足的饮用水国家卫生标准,也就是自来水卫生标准。按照农夫山泉公司发布的信息,其生产饮用天然水的过程中同时执行了G 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即自来水标准)、GB19298-2003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DB33/383-2005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并未违反这一标准体系。”